在装饰设计中,陈设品往往是住户和设计师考虑的问题。不同陈设品往往代表主人或者公司的品味,形象。这一点往往是个人或者企业形成独特面貌的一种载体。
1.实用性陈设品指本身除供观赏外,还具有很强的实际使用功能的物品。这类实用物品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,十分注重形状、色彩与材质上的要求。例如: 器皿、书籍、化妆品、玩具、音乐器材、运动器材、食品、炊具、家用电器、屏风、书桌案头的文房四宝、办公用具,日用小物件等,都可列入陈设品的范围。它们都具有各自的个性和特色,只要善于安排,巧于布置,都可成为室内环境中既有实用价值,又具点缀装饰作用的陈设物品。
2.装饰性陈设 指本身的实用价值甚少、主要供观赏用的陈设品,诸如书画雕刻、古玩等。这类陈设品大都具有浓厚的极具性格的室内陈设品。艺术气息及强烈的装饰效果,或具有深刻的精神意义及特殊的纪念作用。例如:
艺术品——对绘画、书法、古玩、雕塑、摄影、饰物等艺术品的陈列布置,不但要注意作品的造型色彩、大小尺度和室内空间的一致,更要注意作品的内涵和室内格调的和谐。
纪念品——-先人遗物、亲友馈赠物、功勋奖章、结婚纪念品、生日纪念品、旅游纪念品、猎取物等,都是最富有情感和精神意义的“有情之物”,是人们心灵和精神的寄托。
收藏品——因个人爱好或嗜好而搜集的物品,例如动植物标本、邮票、模型、烟斗、茶具、钱币、猎具和民俗器物、服饰等,都是别具风格、耐人寻味、极具性格的室内陈设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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